| (1)正确执行教育局党委及上级工会决定和教代会的决议,协助教育局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时组织召开教代会,落实教代会的各项决议。 (3)指导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各基层工会管好用好经费。指导开展"教工之家"评比活动。 (4)负责普法宣传和组织普法工作的实施,对学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 (5)关心教职工生活,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好离退休、生病及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6)按照"守纪、守法、安全、文明、卫生、绿化美化"的原则,做好教育小区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1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