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承办全县职工、干部的调配、调整、考核、任免、晋升和奖励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健全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配备。
  (3)全面掌握全县学校的干部情况,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推荐工作,协助局领导选拔、配备好县属学校、乡(镇)中心校区和中学的领导班子。
  (4)贯彻落实上级的各种工资福利政策,办理全县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及退休手续。
  (5)管理全县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办理上级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资格审查、评定、聘任及职务考核工作。
  (7)做好病故死亡教职工的丧葬抚恤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固定合同制工人的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培训和干部年报统计、工资年报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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