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督导。
(2)负责对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领导管理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办学思想、方向,办学条件、办学效益实施督导。
(4)负责对教育工作中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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