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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股职责】
研究拟定全县城乡(含村镇)规划、历史文化名镇的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和参与城乡规划、开发区规划、城乡抗震防灾、城乡给水和排水、城乡供电、邮电、有线电视、城市公共交通、城乡防治泥石流、滑坡、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燃气、消防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及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国土区域规划的编制;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址、定点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拟定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措施和管理规定;指导城建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办理审批建设单位和个人的规划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