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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股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含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措施和管理规定;负责和指导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城乡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乡照明、城乡供水、燃气)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城乡燃气及器具经营资质、燃气工程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企业的资质审核、报批及认证管理工作;指导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工作;指导乡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及绿化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和试点集镇报批;组织指导试点小城镇建设;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有关指导协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