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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法院概况

  大姚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5日,位于大姚县金碧镇北街81号。现有内设机构13个,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办理申诉复查、审判监督和负责执行工作。

  近年来,大姚县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

判和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司法公正为核心,努力推进法院改革,强化监督制约

机制,实行了统一立案、排期开庭、统一送达,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和审判监督,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一系列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和人事管理制

度的改革措施。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方针,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廉政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大姚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和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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