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职责、负责人、办公联系电话
(一)政工科:负责人高菊芬 办公联系电话 6221116
职责:做好组织人事管理和干警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做好干部的奖励、教育工作;做好法院的增编补员及初任审判员的司法考试工作;做好法官等级、
司法警察警衔以及其他职称评定工作, 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
(二)监察室:负责人方晓芬 办公联系电话 6228667
职责: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开展对法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
(三)办公室:主任刘勇 办公联系电话 6228667
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法院各部门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会议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简报、信息的编辑、宣传报道及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工作,组织综合性会议;做好文秘、信息资料、档案、保密、新闻宣传工作。
(四)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人 李培天
职责:做好计划财务、武器、服装、车辆、诉讼及办公用品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和指导、监督诉讼费的管理及其他后勤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本院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公物管理制度;负责本院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和办公现代化;管理监督本院门卫的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院户籍;负责接待工作。
(五)刑事审判庭:庭长林红梅 办公联系电话 6227139
职责: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和渎职等犯罪案件。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姜光文 办公联系电话6227563
职责: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其他不动产、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人身权以及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等民事案件。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席子荣 办公联系电话6228370
职责:依法审理经济合同纠纷,经济损害赔偿纠纷,企业破产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
(八)行政审判庭:庭长龚应文 办公联系电话 6227137
职责: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行政案件,依法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办理其它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九)少年案件审判庭:负责人李金梅 办公联系电话6227027
职责:依法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参与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治理。
(十)立案庭:庭长段世和 办公联系电话 6210509
职责:负责本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财产报全、诉讼证据保全;核算当事人应预交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处理来信来访。
(十一)审判监督庭:负责人李宝翠 办公联系电话 6227271
职责: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审理本院已依法决定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案件;对本院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评查,做好本院案件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查清违法审判案件的事实,向院长和审判委员会通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十二)执行局:局长栾育伟 办公联系电话 6227164
职责:负责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负责执行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负责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办理委托执行案件。
(十三)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平 办公电话 6227441 职责: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文书;受上级法院的委托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