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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2021年6月非正常户公告

日期:2021/07/01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对其应纳税款的追缴继续。

序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名称

经营地址

主管地税机关

认定为非正常户日期

有无欠税

1

大姚浩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聂利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宏诚建材城商10幢105、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金碧税务分局

2021-06-01

2

大姚星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杨洪军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新街镇团山村委会梅厂村(姚石公路边)

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金碧税务分局

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