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2022年9月1日《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6号)》,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楚雄考区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紧急公告如下,请楚雄考区考生遵照执行。
一、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除特殊情况外,须接种至少一针新冠病毒疫苗。每次进入考点考场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应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密切接触史。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财政部门。
(二)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结果,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到达考场后请认真阅读并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具体要求如下:
1.“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
2.除每次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出示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在“云南健康码”上查询)外,下述人员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考前七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来(返)楚人员,需提供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及以上)阴性证明材料(可在“云南健康码”上查询)。
(2)考前七天内无西藏、四川、青海旅居史。
(三)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一)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二)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三)“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黄码(卡)或来自国内疫情低中高风险地区且未完成管控措施或核酸检测要求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37.3℃的人员。
(四)近7天内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西藏、四川、青海旅居史的人员。
(五)每次进入考场前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有其他涉疫情形,经分析研判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此前防控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执行!
需再次提醒您注意: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实时进行调整,请您随时关注楚雄州财政局门户网站有关信息,如考试相关情况发生变动,我们会在考前及时进行公告。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联系电话:0878-3123668、3122848
附件:云南省会计类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楚雄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云南省会计类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点:楚雄技师学院 考场:第 考场 座位号: (考试入座后填写)
本人于 年 月 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请据实√选)考试,已知晓会计类考试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要求,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且体温正常(<37.3℃)。
(二)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且符合以下要求:
1.考前七天内有/无(请据实√选)省外旅居史。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及以上)为阴性(仅限有旅居史的人员承诺)。
2.考前七天内无西藏、四川、青海旅居史。
(三)本人在参加考试期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除考务人员核验本人身份 外,全程佩戴好口罩。
(四)参加考试期间,本人自愿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疫情防控调查,考试期间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如有异常立即报告考场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接受处理结果。
(五)本人承诺所填报和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无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 (正楷本人手写) 联系电话:
承诺人准考证号: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