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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蔬菜批发点规范整治的通告

日期:2023/0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各蔬菜批发户广大市民: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蔬菜批发市场噪音扰民、交通堵塞、环境卫生差等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取缔在百草岭大街与莲花路口的蔬菜批发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发

永盛农贸市场、金碧家园农贸市场、华丰商城农贸市场

二、规范整治时间

2023210开始。

三、规范整治对象

百草岭大街与莲花路口的蔬菜批发

四、相关要求

(一)各蔬菜批发经营户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做好准备,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位置规范经营

(二)存在占道和沿街摆卖行为的经营户必须自行整改。

(三)对不按时限规范经营行为、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由市场监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