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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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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1/01/0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本办编制了《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具体包含如下信息:

1.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概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移民有关政策及解读

3.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级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

4.业务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本办制作产生的各类公文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如各类工作动态、活动开展情况等。

5.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统一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ao.gov.cn/)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发放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获取。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股

办公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2号局级办公楼412室,联系电话:0878-6221366,传真:0878-6221366,邮箱dyxymkfj@136.com邮政编码:67540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大姚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ao.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大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提交到邮箱dyxymkfj@136.com。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处理期限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