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股权出质登记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申请出质股权登记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可以出质的股权。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办理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实施机关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许可条件
(一)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在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可以出质的股权。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1)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
|
*2
|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3
|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4
| 质权合同
| 原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许可收费
收费环节:无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减免收费的情形:无
缴费时间:无
缴费地点:无
十、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二)申请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市场监管服务股。交通方式:可自行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到大姚县金碧镇南塔路25号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3.信函受理
受理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南塔路25号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675400。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4.传真受理
传真号码:(0878)-6222061。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三)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审核
登记机关受理股权出质登记申请后,应当与出质股权公司的企业登记档案及电脑系统所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登记;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五)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信息平台上公开。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证件有效期3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有效期的,应当该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质登记设立通知书》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到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市场监管服务股领取。
十一、许可服务
(一)咨询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南塔路25号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市场监管服务股。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8)-6087094。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南塔路25号;邮政编码:675400。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查询许可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大姚县金碧镇北街71号白塔文化广场2楼政务服务管理股。
电话投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78)-6222159;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878)-6222061。
网上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fwg@126.com。
信函投诉: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大姚县金碧镇北街71号白塔文化广场2楼,邮政编码675400。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大姚县人民政府或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诉讼:大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