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云南省统计局对大姚县3户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发出了“信用修复决定书”,同意修复信用,撤下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2020年5月,云南省统计局对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0年10月,省统计局认定部分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其中有3户企业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在省统计局指导下,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加强统计法规学习,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的要求,退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网直报。涉及的其他专业按有关制度要求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经楚雄州统计局2021年7月现场核查,确认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企业统计工作能够按照统计法规、统计制度要求依法依规正常开展。
目前,大姚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环境,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