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大农字〔2021〕43号 签发:李红亮
对大姚县十七届六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
答复
李海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金沙江观音岩库区禁捕管理机构》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6月28日,国务院、省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大姚县及时召开县乡两级禁捕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禁捕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姚县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大姚县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我县全面推进禁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达到有健全执法机构、有充足执法人员、有执法经费保障、有专业执法装备、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的“六有”目标,我局按照《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大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大编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组建了渔政执法中队。自2020年7月以来,全县共投入长江流域禁捕财政资金178.75万元,全部用于大姚县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工作。其中,购买执法快艇1艘、执法记录仪15个,办公设备一批,聘请巡江护鱼员13人,在金沙江大姚段重点水域计划100万元安装渔政智能监管平台,提升人防技防水平。
你们所提出的在金沙江观音岩库区成立禁捕管理机构的建议,由于全县人员编制紧缺,目前暂时无法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捕”工作。一是积极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人员和机构编制,同时全县渔政执法力量重点向禁捕水域面积大、非法捕捞行为多发、执法管理任务重的湾碧乡倾斜,充分保障禁捕执法管理需要;二是加快推进金沙江、渔泡江渔政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提升人防技防水平。渔政智能监管平台建成后,以“高点视频+AI识别处理”的方式实现视频监控覆盖,全天候可靠录制图像,24小时全年无休互联网远程值守,有效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三是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突出办案协同,强化案件移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做到专业化办案、一体化协作、综合化治理,提升长江“十年禁捕”打击非法捕捞的效率和效果。
在此,十分感谢你对全县长江“十年禁捕”队伍建设的关心,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杨洪珍。
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选联工委办公室,李海荣等代表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印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