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县内矿山企业事故发生,2022年4月7日,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内正常生产经营的14家非煤矿山企业召开了2022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2年3月31日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刘鹤副总理要求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领学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传达学习了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学习;会议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2022年汛期安全提醒谈话。

会议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要做到:一要强化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要紧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对矿区范围适时开展检查巡查,及时清理截洪沟、排洪沟内杂物,确保沟渠正常排水,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汛期安全;四要主动担当,自觉扛牢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五要严格落实企业内部员工健康行程监测、来访人员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六要开展从业人员矛盾纠纷、心理健康排查,推进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大姚县应急管理刘兴敏、王鹏伟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