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帮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从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核心目标,扎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全面完成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一、取得的成效
2007年至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共完成32230户,共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46237.59万元。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农村民房质量稳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做法
(一)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分类施策、系统整治。对既有农村C、D级危房,符合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范围的,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其他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三是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三)动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持续开展动态监测,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情况“回头看”。将线上“政府救助平台”提交的、线下各级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审计和动态巡查等发现的符合条件农户危房及时纳入改造,认真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依托信息系统,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加快推进2026年度改造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同时,扎实开展动态新增符合条件农户的项目储备,确需或急需实施的可先行录入信息系统并组织实施,申报纳入下一年度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确保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四)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强化常态化巡查,将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执法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探索农房安全定期体检制度,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提升农房抗震性能,带图审批、施工和验收。
(五)加强资金兑付。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补助资金已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危房(抗震)改造农户社会保障卡或施工队银行账户。
(六)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已健全完善住房安全工作台账,做到村有台账,户有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加强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将六类对象动态监测信息、改造农户信息和乡村建设工匠等信息更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等工作程序,对每一环节进行公示,并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同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绩效评价、乡村建设评价等相关工作台账管理,确保账相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