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现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大姚县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
大姚县发展改革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