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组织专家对《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经过专家审查,该方案通过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田国平 0878-6223037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