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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姚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帮扶指导

日期:2023/02/16   作者:赵晓燕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点击:

2月1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莫绍周及省级专家组一行深入基层一线,对大姚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工作组实地调研了大姚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云南七彩丝绸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发展情况、赵家店镇生态旅游及江底河国控断面水质提升情况,面对面开展调研座谈、把脉问诊。在认真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做汇报后,工作组认为:申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体现,是落实“生态优先”战略的有力抓手,大姚县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条件基本成熟,但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创建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创建主体责任,深刻总结2022年创建成效及其短板,树立信心,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以创促建,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工作组要求:一是思想上再重视,强化保障。县委县政府各级领导一定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的学习思考,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工作专班,集中攻坚,确保顺利推进;二是措施上再精准,统筹推进。分析好大姚的硬伤,补好短板弱项,做好特色亮点的挖掘、提炼、宣传,将创建工作转化为全体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明确定位,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落实上再加力,加大宣传。要明确时间节点,对各项创建指标严格把关,对标对表考核标准,全力做好查漏补缺各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厚植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