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组织部印发了《云南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重要风险防控警示清单》和《云南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要风险防控警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各级加强学习,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要风险有效防控。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积极向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作专题汇报获得支持,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晓丽批示:“请县审计局转发各乡镇、各部门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防控工作,在去年召开的全县审计工作会议上,向全县参会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印发了《大姚县县管领导干部应当防范的各种经济风险警示清单》,为服务党管干部贡献审计力量。同时,在近几年召开的县政府全会暨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县审计局结合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屡审屡犯”的典型问题和防范措施作了专题发言,开展审计工作提醒。
下步工作中,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清单》为契机,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关键少数”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双责”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发挥《清单》警示作用,为“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提供有力审计服务保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审计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