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示(2023)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以划拨方式供应以下2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名称 |
大姚县金碧镇北城社区东街第二村民小组安置房建设项目 |
地块位置 |
大姚县城区莲花路北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 (安置用地) |
土地面积 (公顷) |
0.2630 |
用地单位 |
大姚县金碧镇北城社区东街第二村民小组 |
划拨价款(万元) |
0 |
备注 |
用地规划条件为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停车位按照预留安置用地村民需求的合理方案配置,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外立面符合地方特色。 |
项目(地块)名称 |
大姚县公安局六苴镇派出所建设项目 |
地块位置 |
位于大姚县六苴集镇客运站西侧 |
土地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 |
土地面积 (公顷) |
0.359546 |
用地单位 |
大姚县公安局 |
划拨价款(万元) |
0 |
备注 |
用地规划条件为: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2.0、不小于1.0,绿地率不小于20%,停车位按照楚雄州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二、公示期
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2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78—6212588; 联 系 人:曹先生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