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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 土地承包起纠纷 民警倾心解民忧

日期:2023/03/14   作者: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

近日,大姚县公安局赵家店派出所联合小红山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派出所民警以“以调促和、以和促调”的原则,情、理、法三管齐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11月,赵家店镇小红山村委会村民刘某与在小红山承包鱼塘养鱼的龙街镇村民段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段某承包刘某土地约12亩,承包期限20年,每年12月20日前交清当年的承包费。若逾期超过12个月未支付承包费,视为违约,合同终止,刘某有权收回土地。

近日,刘某因2年未收到承包费,遂自行终止合同并把土地承包给其他人,段某得知后与刘某发生争执,刘某打电话向赵家店派出所求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小红山村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先到现场进行安抚工作,防止双方情绪冲动发生进一步冲突。

民警赶到现场后,组织刘某与段某现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段某辩称,因承包土地不平整、落差大,段某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并请挖机平整土地等,土地租赁初期基本无收入,且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时曾口头约定,刘某同意段某宽裕了再支付承包费。刘某就此收回心有不甘,希望刘某对其予以补偿。

民警考虑到当前双方矛盾较深,如果按照合同上的执行,虽然纠纷了结但只会深化双方矛盾,难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遂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通过耐心说情析理释法,分析利弊,增强当事人对调解的接受度,经过4个多小时的沟通与磨合,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最终由刘某补偿段某1000元,两人原订合同解除,刘某自行处置涉及土地,调解后,刘某当场支付了补偿款,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