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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人行道沦为马路“刺客”

日期:2023/03/16   作者:佘凯燕   来源: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城市道路建设能有效缓解城市居住环境拥挤现状,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近年来,大姚县城建设围绕“区域中心城、核桃产业城、民族文化城、生态宜居城”的发展定位,紧扣“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五大要素,依托“山、水、湖、塔、坊”等景观,搭建了“两廊三河三塔四湖五山”的县城特色构架,持之以恒开展城市道路建设,提升了县城道路建设水平。城市道路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导致出现质量病害,需要我们做好市政道路维护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

一是路面高低不平易伤人。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道路使用年限的增长,加之交通流量的剧增,加快了道路的老化。道路局部出现坑洼、裂缝等问题,容易对车辆及行人造成危害。如大姚县城金碧路等道路,因使用年限长且车流量集中,主路面以及人行道局部出现了坑洼,2022大姚县住建局共组织修复破损路面1570平方米,确保市政道路完好率达98%以上。同时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对县城老城区北街、西街、南街等道路以及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大大提升了路面平整度,以及完善配套了无障碍设施、交通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是警示标识缺失难察觉。城市道路警示牌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提供了指引,是城市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信号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警示标识牌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导致警示标示牌缺失问题在城市管理过程中难以察觉,也因权责不清,缺乏统一管理,给城市安全带来隐患。如:电力、电信警示牌为部门标识,未纳入城市管理。

三是部门九龙治水无人管。城市道路为公共基础设施,公安、交通、民政、医院、学校等部门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标识牌以及宣传标语,广告牌设立后无人进行更新维护以及管理,存在部分广告牌内容失效、标识牌破损等问题,城市管理过程中部门之间难以协调、未能够及时更新和维护。

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市政设施管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城市管理条例》,出台我县《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奖惩机制。

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力度。在市政设施的巡查管理上按照“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市政设施运行情况动态跟踪,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与公安“110”建立“双向联动机制”,杜绝“马路陷阱”;不定期地对洗车店、餐饮店、汽车销售店、摩托车维修店进行重点整治,最大限度地减轻人行道的破损程度。在道路临时占道、开挖等方面建立审批制度。在路段巡查、日常维修、新改建等方面加大督察,并对市政设施采取摸底调查、建立台账等方式进行有效对接,及时组织人员修复破损市政设施,规范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坚持以服务为先导,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城市管理服务,广泛发动市民大众参与市政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APP楚雄治理通、12345有事找政府等平台优势,拓宽事件收集渠道。建立巡查机制,城管大队、城区环卫保洁人员等参与到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搜集发现的问题,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收集的社会参与度和时效性,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及时进行维护,在建设文明、美丽、生态、和谐、幸福大姚的同时,实现管理和维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加大破坏市政公用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和爱护公用设施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精神文明道德、社会公德、法治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树立“县城是我家,人人都爱她”的城市意识,通过开展新闻媒体宣传、现场宣传等途径深入持久地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环境意识、法治意识,把人人关心爱护家园变成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