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撤销大姚县湾碧乡、三台乡、桂花镇、铁锁乡等4个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878-6221029)统一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4个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继续正常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离)婚证登记、补办结婚登记事项,自2023年7月1日起4个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事项,全县婚姻登记业务均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一集中受理。
二、针对此前已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交了离婚申请并且已经受理成功的离婚对象,30天“冷静期”结束后确实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由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构继续办理后续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大姚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