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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日期:2023/07/17   作者:郑丽芹 王梦琪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今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把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对标2023年底“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和“两个缩小”“两个确保”目标要求,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和十条措施,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切实提高脱贫群众收入,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共同富裕路上不掉队、生活更上一层楼。一是研究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大姚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大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大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大姚县防返贫监测帮扶及脱贫人口增收挂牌工作制度》《大姚县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2023年抓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提供政策措施执行依据。二是抓好政策文件落实。在持续落实2022年出台的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和十条措施的基础上,抓好2023年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政策措施的落实,持续在发展乡村产业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扩大转移就业规模提高工资性收入、落实政策保障提高转移性收入、盘活资源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实施精准帮扶减少合规自付刚性支出的“四加一减”五条增收路径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和压实县乡村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三是提高收入数据质量。制定印发《大姚县关于做好2023年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和收入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脱贫人口收入核算周期和口径、审核机制、县乡村工作职责和任务以及工作要求,为收入数据做到“客观真实、应统尽统、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供有力的遵循和指导。认真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县乡村三级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力推进收入数据质量的提升。乡镇定期统筹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适时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和收入信息数据采集录入,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精准、收入数据真实、农户认可。

2023年前两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8649.7元,同比增幅为23.19%,其中生产经营性收入达3184.84元,增幅11.61%,占比36.82%;工资性收入达4816.68元,增长39.86%,占比55.69%;转移性收入达609.69元,占比7.05%;财产性收入达38.49元,占比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