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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巩固兜底保障成果 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日期:2023/08/25   作者:罗国伟   来源:大姚县民政局    点击:

大姚县民政局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把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有力抓手,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纳尽纳”、“应发尽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把牢有效衔接“方向盘”。围绕“过渡期”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将“巩固兜底保障成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利用各种会议、线上线下培训,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做到全覆盖,规范低保准入条件,精准把握认定政策,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实现低保扩围增效目标。截至8月25日,全县纳入农村低保7728户14633人,低保覆盖率为7.2%,实现“应保尽保”。

健全完善“三项机制”,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对象识别认定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推动救助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救助政策向低收入人口拓展、单项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型。健全完善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分档补差”保障机制,将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纳入A类保障对象;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纳入B类保障对象;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纳入C类保障对象。2023年1-8月共为困难群众发放城乡低保金3760.5万元,惠及12.88万人次,实现“应救尽救”。

强化比对“数据共享”,提高救助帮扶“主动性”。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教育、信访、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主动对接获取困难群众重病重残和医疗费用自付过高、因学困难等救助线索和诉求,重点按月比对获取住院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的人员和特困人员住院自付费用信息、卫健和医保等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信息,按季度比对获取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重残人员信息;按年度比对获取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就读专科、大学等人员信息,并及时反馈至乡镇、村(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截至8月25日,将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2700户7275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225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给予兜底保障。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覆盖率达61.4%,支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转移性收入1489万元,实现“应纳尽纳”。

全力打通“最后一米”,增强优化服务“可及性”。依托“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一卡通”发放平台和“省内通办”改革,打造社会救助线上线下服务场景、再造经办服务流程、重造监管闭环,实现困难群众在居住地、急难发生地在线申请救助,实现救助资金“一卡直发”。今年以来,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开展“掌上办”“指尖办”等便民服务,共受理群众申请事项859件,已办结838件,正在办理21件,办结率达97.6%;通过“一卡通”直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286.8万元,实现“应发尽发”。

(供稿:大姚县民政局 罗国伟 审稿:阿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