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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三度”融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3/09/11   作者:李若萌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把握柔性执法的尺度、精度、温度,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落细落实,不断释放行政执法善意,营造更加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制定《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场监管领域几类违法行为实施减轻处罚的指导意见》,明确强制措施的合理性要求,将执法裁量因素具体化、精细化、标准化,执法人员能够于法有据,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执法实践的“不敢减免、不会减免”问题。

二是强化分类监管,提高执法“精度”。按照行业分风险等级,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积极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按照检查主体层级、检查方式、检查时长基本一致的原则,确定抽查计划,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抽查,严控涉企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三是坚持教管结合,彰显执法“温度”。建立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制度,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在法定权限内,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领域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对需要整改的给予必要的“整改期”,引导行政当事人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2023年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9件首次发现的广告、食品标签标注、计量、化妆品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实行责令整改、不予处罚措施,给予违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减轻处罚65件次,及时指导帮助企业纠错改错,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让市场主体感受“有温度的监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若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