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推进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10月20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组织《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学习,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学能主持本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深入学习了《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了解《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认真学习《条例》全文。对《条例》中的总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状况认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及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地宣传贯彻《条例》,深化学习成效。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应当“依法履职、诚信施政,增强决策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了《条例》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干部“立信、守信、用信”的意识,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住建力量。
下一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把信用体系建设抓牢抓实,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