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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三举措”抓实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贯彻落实

日期:2023/10/27   作者:钟开清、王春莉   来源: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大姚县多措并举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水平。

三级联动抓实培训。一是全员参与全国学习培训。组织县内所有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参加全国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二是举办县级专题培训。举办大姚县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专题培训班,对全县所有矿山、尾矿库企业业主、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为期1天的集中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对《意见》进行详细解读。三是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要求矿山、尾矿库企业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意见》,应急部门实施在线监测学习培训情况,督促企业及其员工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意见》的重点内容,切实增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张清单超前研判。《意见》下发后,大姚县及时组织开展县内矿山企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对县内22家矿山企业和2座尾矿库企业长期发展规划进行深入分析,以“持续转型、重组整合、引导退出”三张清单,坚持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分别开出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持续发展的良方对长期停工停产或资源枯竭、投入产出比较低的6座采石场,积极引导企业退出。对开采、运输环节安全风险相对较低的7座砖瓦厂,计划退出矿山企业,纳入工贸企业管理。对2座地下矿山,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复工复产工作,对标《意见》,抓好升级改造。对4座长期停产的地下矿山,结合复工复产,完成标准化建设。对2座采石场和2座采砂场,进行组合重整,实现转型升级,确保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安全发展。

三个结合防范风险。一是将落实《意见》同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相结合,县级应急、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每季度联合开展一轮实地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02项,督促企业每月开展一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重大隐患   3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严格销号管理,确保隐患整改清零。二是将落实《意见》与开展专家全面体检相组合,以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矿山技术专家,对县内正常生产经营的8家非煤矿山,发现问题隐患99项,县应急局第一时间发出整改指令,督促限期整改,目前已经整改97项三是将落实《意见》和矿山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6座地下矿山2座尾矿库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包保,对其余的16座露天矿山由科级领导牵头包保,并将安全包保责任在网站公开公示,纳入年度述职评议,强化包保责任落实,推动全县矿山安全有序健康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