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赴大姚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复核,对标对表规范化建设指标落实情况逐项打分,大姚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规范化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大姚县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探索“局队站合一”工作模式,合理确定业务股室和执法队工作任务,重大执法行动向全局延伸拓展,做到全员参与监管和执法。二是制定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方案,积极争取配备资金,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力度;建立执法装备使用台账和管理制度,提高执法装备的使用效率。三是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建立执法大练兵工作制度,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推行全员参与执法检查,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四是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案查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制度,强力推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事前宣传、事前提醒、事发预警、执法督办、验收销号、回头检查“六项机制”。五是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排污许可等平台互联互通,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将非现场监管作为矿山、畜禽养殖企业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六是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机制,会同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助力监管执法效能提升。通过规范化建设,大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各项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大姚县将以此次规范化建设验收为新起点,聚焦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持续夯实人员基础、加强科技赋能,积极探索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与环境执法的深度融合,不断推动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