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覆盖全面、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快落实财政补助责任,及时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促进基金安全稳健运行。截至10月底,大姚县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养老保险基金9368.13万元,为我县社保基金长期平稳运行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一.积极落实基金管理,加大资金保障。2023年,县财政将中央、省、州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足额拨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为我县养老保险基金的日常待遇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加强与县社保中心沟通协作,认真核对系统待遇参数,确保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合理研判基金收入,提升运行效率。提前对城乡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资金进行测算,明确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不留缺口。
三.千方百计筹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责任。根据财权事权共同支出责任划分,按照地方支出责任比例足额安排城乡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391.74万元,确保地方配套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城乡养老保险余额充足、平稳运转。
四.强化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城乡、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建立财政、经办机构和开户银行三方每月对账机制,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杜绝将养老保险基金挪用或用于周转,准确填报养老保险基金月报、季报,及时掌握基金运行情况,为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