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大姚县人民政府审定,大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大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29个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
《方案》明确,大姚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对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消防监管执法工作。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制定实施有利于消防安全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火灾防范,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指导各成员单位对标抓好职责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身的消防工作。县消安委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促进全县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