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11月30日下午,大姚县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部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福主持启动仪式并宣布大姚县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启动仪式由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长杨光明主持,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共青团县委分管领导,交警大队民警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驾校教练员和学员代表、部分客货运企业代表、外卖骑手代表,大姚县民族中学部分教职工、学生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

启动仪式上,宣读了《致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倡议书》,《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文明办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云南好司机”评选结果的通报》,并为荣获2022年“云南好司机”的郑学祥、杨绍春2名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汪福强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其他组织的职责使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县上下要齐心协力,以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同频共振、持续奋斗,深入持久地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携手创建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汪福要求,全县各部门、运输企业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主责部门要层层压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客运、公交、出租、危化品运输等企业要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客运车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不关闭动态监控,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的“五不两确保”工作措施。
启动仪式结束后,交警大队民警开展了“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真实案例声情并茂地给大姚县民族中学师生讲述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就现阶段初中生违规、违章驾驶,无证驾驶摩托车行为作出了重点宣讲,就行车盲区和容易造成的交通危险行为进行了简要概述,就安全带的使用规范和重要性做了系统性的解释。同时鼓励在场师生积极向亲戚朋友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文明参与交通,为创造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