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委托云南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组织专家对云南同元空间规划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大姚县石板箐二期光伏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经过专家审查,该方案通过评审,同意公示,现予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6222239。
收件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邮编:675400
附件:《大姚县石板箐二期光伏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