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食品生产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大姚县为云南省第四批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将通过创建实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实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得到群众及社会的肯定;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们倡议——全民积极参与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安全的食品消费观念,养成健康、理性的消费习惯,养成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习惯,践行“光盘行动”,禁食、禁捕、禁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制品及长江水域水产品,积极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及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6212315投诉举报热线。
我们希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制作经营存储销售各环节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我们履行——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各领域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全力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综合保障水平。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付出与努力,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