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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多举措为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日期:2024/03/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大姚县医保局立足部门职能,紧紧围绕《大姚县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30年)和大姚县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年)》抓好妇女儿童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强化政策宣传,推动妇女儿童参保全覆盖。常态化推进医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围绕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儿童参保等政策开展多元化宣传,让广大妇女儿童对医保政策尽知尽享,提升妇女儿童主动参保意识。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8万人,其中女性11.92万人、14周岁及以下儿童3.63万人,基本实现了辖区内妇女儿童应保尽保、人人参保。

全面落实待遇政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和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女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假期生活津贴、医疗费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生育保险待遇。2024年1-2月,全县居民生育564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214.78万元,报销生育医疗费用133.16万元;职工生育住院215人,发生医疗总费用91.26万元,报销生育医疗费用105.03万元,报销生育津贴费用313.37万元。稳步推进“出生一件事”,全面推行新生儿“落地即参保”,确保新生儿出生后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6月至今,共办理新生儿“落地即参保”1500余人。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兜住妇女儿童民生底线。对相关部门纳入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妇女儿童,按规定全额或部分资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对符合救助要求的妇女儿童,积极兑现医疗救助政策,着力做好妇女2癌(乳腺癌、宫颈癌)和儿童10种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儿童苯丙酮尿症的医疗救治及保障工作。2024年1-2月,全县女性参保人住院5327人次,发生住院2659.76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761.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