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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精康融合”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日期:2024/03/15   作者:施剑平   来源:大姚县民政局    点击:

2023年以来,大姚县稳步推进“精康融合专项行动”,构建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社区康复服务供给体系,为全县1500多名在册在管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定制化的社区康复服务。

一是健全精康融合工作机制。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残联联合印发了《大姚县“精康融合专项行动”推进实施方案(2023—2025年)》,建立大姚县“精康融合行动”联席会议机制,成立“精康融合行动”协调调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精康融合行动”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整合和集中使用相关部门的政策资金和设施资源。自“精康融合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召开联席会议1次,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3个,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二是实施政府采购专业服务。在总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的基础上,2023年县民政局实施政府采购引入大姚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12个乡镇为全县1500多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投入精神专科医师8名,社会工作者4名,建设社区康复站12个,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上门筛查建档、康复训练计划、提供心理咨询、社交指导、社会融入、生活照料指导、躯体康复指导、预防复发及服药讲座等服务,帮助个体修复成长,帮助家庭调整相处模式,改善沟通,缓解家属对于照顾患者的身心压力。截至3月底,2023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筛查建档1530份,第一、二次社区康复指导和第一、二次居家康复指导工作全部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在册在管精神障碍患者100%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接受服务率92%以上。

三是强化督导保障康复实效。为深化以精神障碍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县民政局重视对项目跟进管理,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开展检查,组织工作组对部分村(社区)进行项目中期督导和评估,督导和评估方式包括查阅《社区康复患者“一人一档”》资料、现场检查、患者走访和患者家属满意度调查。自项目实施以来,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检查督导3次,督导中发现问题7个督促项目实施方立行立改,现场检查合格率85%,患者家属满意率90%以上;编发“精康融合专项行动”简报2期,实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跟进管理提升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本土化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帮助改善社会大众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偏差认知,为精神病患家庭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

“精康融合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大姚县形成了卫健项目主要侧重患者医疗保健,残联项目主要侧重患者权益保障,民政项目主要侧重康复环境和社会支持改善,项目内容互为补充,医疗数据共通共享、康复资源整合利用“1+1+1>3”的综合康复效果,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环境持续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供稿:施剑平 审稿: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