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而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单位。大姚县紧跟时代脚步,于1965年10月建立大姚县林业局转湾河林场;1974年1月建立大姚县林业局湾碧林场;1984年10月建立大姚县林业局三岔河林场。

自国有林场建立以来,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林场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中发挥出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但是,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2016年5月,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林业、编办、人社和财政等相关部门深入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国有林场资源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结构、社会保障等基本情况,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广泛听取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梳理改革已经或即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掌握林场实情,测算改革成本和资产评估,并按照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抓住全省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坚持“生态优先、职工受益”原则,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扎实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2016年11月县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通过省级验收工作,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保生态、保民生、创新体制、活化机制成效明显。
主体改革完成后,大姚县国有林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工作”的思路,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的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保护国有森林和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成果及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国有林场抓保护、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推动大姚县国有林区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努力为全县人民提供高质量的生态成品和生态服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国有林场改革既是一个圆满的结束,又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新的历史条件下,国有林场发展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持之以恒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担当尽责、扎实工作,以更大、更快、更稳的步伐,继续谱写发展现代林场、建设绿美大姚的宏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