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信息 >> 部门动态 >> 正文

“三心”整治 “未”你护航—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未成年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日期:2024/03/29   作者:陈平   来源: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近期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期,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区校园周边的文具店、玩具店、儿童用品店等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住质量安全底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组织“精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方案,抽调执法队伍中的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检查组,以县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文具店、玩具店、儿童用品店为重点区域,查验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超过核准经营范围销售未成年人的文具、玩具、食品、药品、化妆品,是否存在暴力、低俗的宣传用语或图片等。

二是检查“细心执法人员逐一对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细心查验产品的安全性,检查经营者所销售的各类文具玩具等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儿童玩具是否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是否取得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是否属于需要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或产品是否取得3C认证,是否销售有“网红”玩具、铁制刀具、萝卜刀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玩具。

三是宣传“走心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诚信经营相关要求,并指导经营者在进货中须查验并留存生产商、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等要素,做到来源可溯、质量可控,杜绝不合格儿童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督促商家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此次未成年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城区文具店、玩具店、儿童用品店11家,对1家超越核准经营范围销售未成年人化妆品的经营户进行限期改正,对1家未对店内商品完全进行价格公示的行为进行限期改正,暂扣了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的塑料玩具枪11把,玩具硬塑料子弹106包,萝卜刀69把,盲盒10盒,针筒水枪120支,超过保存期限的婴幼儿奶瓶8个,涉嫌销售假冒厂名产址、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或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各类玩具55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