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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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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保护伞”,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

日期:2024/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疾病是贫困人口脱贫最大的“拦路虎”之一。实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后的又一个重要举措。大姚县医疗保障局聚焦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政策,为确保困难群众及低收入人员因疾病能及时得到就治,2023年资助各类困难群众和低收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50922人,资助参保金额7173740元,医疗救助托底救助困难群众和低收入人员就医9377人,26560人次,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医疗保障需求。

家住大姚县三台乡的杨成学发自内心的说:“现在国家对我们农民的政策太好了,如果没有医保报销政策,我一次院都住不起,只能听天由命”。2023年5月16日,杨成学因诊断为主动脉夹层A型,由大姚县人民医院转院到楚雄州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共发生医疗费用167317.53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际报销152631.89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4131.14元,大病保险报销29936.18元,医疗救助报销38564.57元,患者个人支付费用14685.64元。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1.22%。2023年8月28日,杨成学再次因蛛网膜下腔出血转楚雄州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共发生医疗费用42646.60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际报销40017.84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5231.73元,大病保险报销12625.34元,医疗救助报销2160.77元,患者个人支付费用2628.76元。

据悉,大姚县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41946人,发生医疗费用33438.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0381.17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1572.04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付1223.96万元,实现医疗保障政策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对所有参保人员实行公平普惠保障,有效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主体功能、增强大病补充保险减负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的保障水平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安全感不断提升。(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刘培春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