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病’政策好,我们老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减轻了!”。近日,家住大姚县金碧镇三槐村孙付二组的张继新、王绍安、杨永生3位居民在三槐卫生室就诊时感慨连连。
现年55岁的张继新,身患高血压病近3年,每年的门诊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在1800余元。2022年3月张继新被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后,个人“两病”费用自付仅22.77元,2023年个人“两病”费用自付仅36.26元,个人医疗费负担降幅达179.99%;现年66岁的王绍安,身患高血压多年,生活经济来源单一,每年的门诊医疗费用需由个人自付在2000余元左右,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2022年3月王绍安纳入“两病”门诊待遇保障后,个人“两病”自付仅28.10元,2023年个人“两病”自付仅22.96元,个人医疗费负担降幅达199.99%。
大姚县自2021年打造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城市示范工作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群众医疗需求,回应群众医保期待,深入基层持续开展医保系统“局长科长股室长走流程”活动,通过下乡入户,开展政策宣讲、“两病”筛查、家签服务及随访等工作,居民对“两病”用药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基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有力推进,群众“两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累计备案审批“两病”患者26245人、27280人次,“两病”规范化管理率达90%、每日服药率达85%、政策知晓率达83%;采购“两病”药品82个,药品配备率达100%。2023年全县“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享受8329人,23229人次。其中高血压待遇7641人21461人次,发生降血压药品费52.5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8.53万元;糖尿病待遇688人1768人次,发生降血糖药品费用9.2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