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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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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保险保障农民增收

日期:2024/05/07   作者:郭跃清   来源:    点击:

近年来,大姚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行、自主参保、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3年全县开展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小麦、能繁母猪、育肥猪、森林火灾保险,其中,参保水稻0.612331万亩,玉米16.073998万亩,小麦1.05166万亩,马铃薯0.09376万亩,油菜0.1663万亩,能繁母猪1.7165万头,育肥猪16.0193万头,公益林226.0269万亩,商品林258.3272万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肉牛)0.9586万头,保险规模1443.98万元。其中农户承担248.09万元,各级财政补贴保费1195.89万元。

提高认识,统筹推进。大姚县深刻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涉农惠农政策,防止农业因灾减收、农民因灾致贫,从而保护农业生产,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对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建立了以“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企业承办”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农业保险项目,统筹农业农村工作力量,强化保障,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加强监管,做好保障。县、乡农业保险工作部门积极配合承办机构,做好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发动农户、企业积极参保,对辖内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基础数据加强审核、统计,督促承保机构按照“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做好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农业、林业、财政部门规范资金申报流程,加强对机构申报资料审核,要求保单、发票、报表数据统一,符合规定,适时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避免虚增标的,套取财政补贴;县财政部门按照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汇总的全县投保计划,向上级财政部门结算争取上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落实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及时编报年度资金决算,加强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绩效评价,评价指标涵盖政府部门、经办机构、综合效益等,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不足,做到花钱必见效,提高资金效益。

加大宣传,提升服务。工作推进中,承保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下沉服务重心,依托乡镇农业中心,成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多次到各乡镇、各村委会进行农业保险惠民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基层站所、村委会工作积极性,协助开展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在各村委会聘请了协保员,不断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送到了农户家门口,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及时受理受灾理赔工作,提高理赔兑现率,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提升农户投保积极性。

通过多方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得到保障,农民实现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