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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再升级

日期:2024/11/28   作者:赵尚林   来源: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大姚县针对企业申请项目材料不齐、要件短缺等问题,创新“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机制,实行项目申请材料不齐“容缺”提前受理,企业作出“承诺后补”先行审批的“承诺后补”服务,助力审批提质增效。

“容缺受理”服务,缩短审批时限。大姚县在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水保方案、临时占用林地、施工许可等事项服务办理中,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项目投资备案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先提交用地报批材料、规划审查意见、水保方案、使用林地方案、质量安全注册等主件,县行政审批局一次性告知缺少的申请材料,提前受理审批事项,预留出企业材料补证时间,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办结,从而减少企业跑动次数,有效缩短审批时限。2024年1至11月共“容缺受理”服务事项61件,办结61件,办结率100%。

“告知承诺”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大姚县严格落实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和审批材料告知承诺服务,企业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时,除必须当场提交的材料外,其余材料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剩余材料,审批人员同步制作《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告知书》,企业签署《申请人承诺书》,落实“承诺后补”后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2024年1至11月共实施“告知承诺”服务23件,办结23件,办结率100%。

“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提升企业满意度。大姚县为使项目早日落地发挥效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将“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合并实施。企业在收到县行政审批局一次性告知缺少材料清单时,同步作出项目合法性承诺及申请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缺少材料承诺,县行政审批局依据企业提交的《申请人承诺书》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大姚县在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水保、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服务中实施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2024年1至11月共服务项目17个,得到企业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