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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昙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10/23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大姚县昙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昙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姚县昙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 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最快的一年,也是广大干部奋力爬坡,财政工作全面提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财政部门:以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乡 “特色农业富民、资源开发兴乡、文化旅游名乡”战略,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推进税费体制和财政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零户统管”、“乡财县管”工作,增收节支,真正实现“保证吃饭、维护运转、确保平衡、拨清专款”,促进经济持续快速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顺利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把握发展重点,完成任务有新举措。财税部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发展的第一任务。针对我乡近年来税源不足,征管乏力,平时不能均衡入库,年终突击垫税的被动局面,年初政府就召开财税等相关部门会议,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全面开展税源调查,进行税源结构分析,准确掌握我乡现有税源的第一手资料。县财税工作会议后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分块工作责任。一是继续实行收入目标考核财税考评激励办法,奖勤罚懒,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收入季度分析,及时、全面地反映征管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三是强化协税措施,开展税收宣传工作,落实有关部门税收代征代管职责,促使税收公正、公平、公开。四是加大税收督查和欠税清理力度,做到依法应收尽收。

2、围绕壮大实力,财政运行质量有新转变。一是主动帮助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乡的州级挂钩扶贫、危房改造等项目获得上级财政大力支持,一年来争取到一危房改造项资金201.72万元,危房改造项目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它必将大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幸福感。二是挖掘非税收入潜力,通过规范票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纳入综合预算管理,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

3、坚持开拓创新,财政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2018年以来我乡规范财政收支,按“乡财县管”的管理体制,完善了财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加了公务用车统保采购;规范会计核算中资金的使用报批程序和村级报账程序,重点是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和各村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公用经费、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审批权限;规范乡财政资金账户,乡财政资金统一账户集中收支核算,杜绝了乱挪乱调的现象;建立了偿债制度,规范偿债秩序,财务债务纠纷得到一定的化解,维护了一方稳定。

4、促进和谐发展,财政收支内容有新变化。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2018年我乡依据国家政策,全面落实了党在新时期的惠农政策,发放情况如下;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9544.23亩,补贴金额1322830.42元(每亩补贴138.60元)。

(2)完善退耕还林补贴面积2563.70亩,补贴金额320162.50元(每亩补贴125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面积7130亩,补贴金额5347500元(每亩补贴750元)。

(3)草原生态补贴金额442250元。其中:禁牧面积30000亩,补贴金额225000元(每亩补贴7.50元);草畜平衡面积8.69亩,补贴金额217250元(每亩补贴2.5元)。

几年来财政改革的步伐加大,我们的工作职能也有了较大变化。我们着重强化三个服务意识,一是服务于经济意识,保证财政资金切实用在规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项目上,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和综合分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二是服务于农民意识。及时、快捷、准确地将各项补助资金发放到户,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三是服务于社会意识。坚持群众观念,倡导换位思考,提供优质服务,对来所办事的人热情接待,真诚相待,对要求办理的事项坚持不拖、不压、不卡,做到随到随办、快事快办、特事特办,诚心服务。

5、推进依法理财,预算管理有新提高。

一是编好用好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我们根据县确定的年度收支计划,结合我乡实际,对2017年的收支计划进行了精细的测算,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实行部门预算,规范了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强化了预算约束。二是管好用好有限资金,保证重点支出。根据新的财政体制,我乡的可用财力在全县垫底,尤其是出台的保障标准和增资政策,使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难以维持预算平衡。平时资金调度尽管得到上级的一再关怀,仍然非常紧张,鉴此,我们的安排思路是先专项,后其它,先重点,后一般,保工资,保运转,同时坚持按月算账,按季分析,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适时汇报,及早争取,确保有序供给。三是规范单位报账行为,强化经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按标准核定,严格控制招待费,包干经费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维持组织正常运行。促进了政府财务依规运作。

6、在财政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实现依法理财的新突破。

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推进依法理财,是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建设法制财政主要在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严格执行《昙华乡乡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报账行为,2018年我乡共完成应收款催报1607.93万元。并强化经费管理,改变了乡村理财观念,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制定了财政监督要点,明确了监督任务和工作目标。要继续发扬改革精神,运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方法积极化解改革中的各种矛盾,着力提升改革质量和财政监管质量,推进依法理财,优化财政运行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昙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政府、人大、计生办、扶贫、科协、财政所、社会保障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文化站、广播站、农技中心、林站业、水管站、畜牧兽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编制数为56人(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全供养人数为76人,其中:在职76人(行政46人,事业30人)。半供养人员137人(村林业治安员、村农科员、村兽医员、由村三职干部兼任,村计生员7人、村小组长53人,党小组长55人,遗嘱补助8人,村妇委会主任和村团总支书记各7人,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1-表9)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昙华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本年总收入1439.80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9.80万元,比上年收入数1127.02万元增加312.78万元,增加了27.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项目增多,项目经费增加45.51元,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312.7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昙华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12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79万元,占总支出的78.85%;项目支出268.31万元,占总支出的21.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1070.54万元增加198.56万元,增加了18.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新录用公务员2人、事业单位人员6人,所以支出同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昙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0.79万元。与上年支出814.17万元相比增加了18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幅度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且单位人员变动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昙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31万元。与上年支出256.38万元对比增加了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增多,支出较大,且2017年部分项目完工报账,所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同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昙华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1066.85万元对比增加了18.5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新录用公务员2人、事业单位人员6人,所以支出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84.18万元;项目支出107.08万元;年未结余结转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71万元、项目资金结转6.12元;

2. 科学技术(类)支出3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95万元;项目支出24.82万元;年未结余结转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资金结转2.18万元;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33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年未结余结转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2万元、项目资金结转3.0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7.4万元;项目支出.0.94万元;年未结余结转104.51万元,属于项目资金结转。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5.89万元;项目支出0.4万元;年未结余结转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6万元、项目资金结转0万元。

6. 农林水(类)支出36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2.76万元;项目支出63.79万元;年未结余结转18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1.68万元、项目资金结转132.28万元;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专项支出;年未结余结转0.46万元属于专项支出结余。

8. 住房保障(类)支出2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危房改造支出;结余181.35万元,属于专项支出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昙华乡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7 万元,增长了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了0万元,增长了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了1.8万元,增长了20%,主要原因为:2018年扶贫工作艰巨,下村工作频繁,公务用车运行次数较多,故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了0.1万元,减少了0.6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昙华乡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000.00元,占42.55%;公务接待费支出145800.00万元,占57.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018年昙华乡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无此项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其中:

昙华乡2018年实有在编公务用车2辆,年内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昙华乡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58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昙华乡2018年共接待国内365次,来访人次2916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工作检查、督导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昙华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0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加剧,导致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昙华乡资产总额468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2.55万元,占总资产91.98%,固定资产375.79万元,占总资产的8.0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2650.1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脱贫攻坚工作 深入推进,大量工程项目实施完工,拨付大量资金,银行存款大额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了11.74万元,原因为:我乡报废了车辆一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昙华乡2018年货物采购预算21.7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38万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88.33

4312.55

375.79

300

34.5


41.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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