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信息 >> 乡镇快讯 >> 正文

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日期:2019/11/27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机构简介

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属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办公地址: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878-6384009

传 真:0878-6384091

电子邮箱:zjdzhbgs@163.com

通讯地址:大姚县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赵家店小组

邮政编码:675406

二、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镇党委书记:毛焕朝

职责: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新平

职责: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履行镇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杨金波

职责: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分管脱贫攻坚、政协、统战、组织、宣传、政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科协、信访、维稳、新农村建设、劳务输出、驻村工作队管理、档案和党政办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和财政一事一议工作;履行分管中心(站所)、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建华

职责: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联系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楚永高速公路赵家店段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履行镇人大主席团、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陆华军

职责:主持镇纪委、镇监察室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干部作风建设、督查、考核、财务村务监督和民主议事工作;履行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家龙

职责:负责扶贫开发、发改、村镇规划、经信、统计、公共资源交易、固定资产投资。分管扶贫办、统计站、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分管中心(站所)、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罗丽莹

职责: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和健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环保、民族宗教、妇女儿童、金融保险、残联、供销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联系中心学校、卫生院、信用社;履行分管中心(站所)、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马春雷

职责:负责农业农村、林草、水务、财税、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移民、科技、会计委托服务、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财政所;履行分管中心(站所)、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毛艳礼

职责: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市场监督、能源、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履行分管中心(站所)、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宣传):牟光友

职责: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应急保障、文联、“五创”工作、国土资源、防灾减灾、气象预警工作;分管烟叶生产、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公路养护、通讯工作;分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联系烟叶站、邮政所和电信所;履行分管中心(站所)、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组织):

职责: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履行分管中心(站所)、包挂村委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统计、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审计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管理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责

(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二)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6384054

(三)水务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6384088

(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

(五)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六)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乡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878-6384009

(七)财政所

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6384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