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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10/2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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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石羊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

——综合经济稳速提质全镇完成农业生产总值59,140万元,增长12%;完成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4万元,增长1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400万元,增长111%;完成招商引资46,700万元;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5元,增长9.5%。

——疫情防控常态长效。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落实“九大工作机制”“五早”要求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全镇300余名党员干部、15支志愿服务队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扎实落实复工复产各项举措,实现企业全部复工复产、学生安全有序返校、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精准脱贫高效深入。坚持“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全力对冲疫情影响,接续开展疫情防护防控促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巩固”专项行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兜底保障持续加强,贫情动态监测、“防贫保”常态化开展,消除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两类人员”风险户75户258人,剩余12户35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镇完成烟叶收购任务105万公斤,上等烟比例71.51%,均价28.06元。新植桑园1,372.6亩,桑园保有量稳定在1.35万亩。2020年全镇饲养商品蚕27,160张,产茧1,137吨,产值4,314.5万元,种蚕1,785张,产值330.7万元。开展了核桃、板栗、花椒集约化管理。魔芋种植突破5,000亩。白石谷、大中依托蚕桑、清河依托冬早马铃薯成功申报州级“一村一品”乡村。兴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样板1,000亩,实施高效节水灌溉3,000亩,叭腊么森阳公司核桃种植基地继续被列为全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大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及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各村(社区)积极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整合光伏扶贫、沪滇项目收益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开发农村保洁员、河道保洁员等岗位70名,村庄保洁员和垃圾清运处理制度运转正常。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全镇共完成户厕改造2,258户。今年11月,石羊镇获评“全国卫生乡镇”。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镇内农村公路被州交通部门评定为“四好农村路”。

——生态文明持续推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实施生态扶贫退耕还林11,241亩,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4.66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偿资金164.42万元,草原生态奖励资金102.325万元。认真落实以煤代柴政策,切实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处理毁林开垦案件3件。镇辖区7条河道,10个小二型水库,2个小一型水库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民生保障日益完善。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197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4,451人。深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新建公益性公墓1个,火化区划定范围正常规范入葬。全镇纳入城乡低保合计8,096户次16,782人次,共发放低保金451.6万元;发放失地农民生活救助资金51.7万元;发放临时性救助资金98.85万元。加大退役军人生活保障,为2,403个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111.82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3人次16.52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30人次16.52万元,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兜底保障。

——社会治理取得实效。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防邪反邪工作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深入推进,代表全县迎接了省“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扛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公共消防、建筑施工、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核查各村(社区)上报和县级转办线索45件。继续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全年共办理、回复群众来访、来信及信访案件127件,维护了社会民生和谐稳定。白石谷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9,826,809.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03,109.16元,占总收入的28.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7,223,700.00元,占总收入的71.68%。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58,649,597.31元,增276.95%,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将棚改资金和扶贫资金57,223,700.00元纳入了“其他收入”决算(其中:县住建局拨入棚改拆迁补偿款51,019,200.00元,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入扶贫项目资金6,204,500.00元),而2019年此类收入未纳“其他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8,722,247.98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8,782.84元,占总支出的27.06%;项目支出50,123,465.14元,占总支出的72.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48,537,123.98元,增240.46%,主要增长原因是因为2020年兑付棚改拆迁补偿款38,814,204.23元,拨付扶贫项目资金5,422,780.34元,而2019年此类支出未纳部门决算,无相应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98,782.84元,比上年增加3,992,111.48元,增27.3%,主要增长原因是:一是2019年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补助(提标后)当年未支出,在2020年度才实际形成支出,撑大了2020年基本支出;二是本年支付退休病故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427,670.40元;三是2019年下半年村组办公经费在2020年才实际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55,346.75元,占基本支出的8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3,436.09元,占基本支出的1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123,465.14元,比上年5,578,452.64元增加44,545,012.50元,增798%,主要增长原因是因为2020年其他资金项目支出44,236,984.57元,具体是兑付棚改拆迁补偿款38,814,204.23元,拨付扶贫项目资金5,422,780.34元,而2019年此类支出未纳部门决算,无其他资金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8,883.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27%,其中:基本支出18,598,782.84元,项目支出3,580,100.57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570,399.41元,增13.1%,主要增长原因:一是2019年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提标补助及2019年下半年村组办公经费在2020年年初才实际支出;二是2020年度大姚县多运用巡天望远镜阵项目新增支出1,349,1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0,92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6%,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统计、财政、人社等镇属中心(办所)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425,16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兑付2019年度烤烟生产扶持补贴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1,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镇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支出和2019年孔子文化节、农民两会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3,97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镇民政办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1,496,11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镇计生办、合管办人员工资,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匹配支出和疫情防控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1,092,1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城建办、环卫站人员工资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补助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10,255,67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4%,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村组干部补助、村委会党建及办公经费和抗旱救灾、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701,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是用于发放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385.96元,完成预算的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343.82元,完成预算的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042.14元,完成预算的99.5%。石羊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无较大变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518.95元,下降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2.09元,下降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36.86元,下降2.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二是本年加大政府食堂工作餐接待制度执行力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343.82元,占27.51%;公务接待费支出209,042.14元,占72.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石羊镇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无此项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343.82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082.09元,下降1.35%,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进一步压缩。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9,042.14元,无外事接待,全部为国内接待费。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6批次,接待人次4,690人,主要用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工作检查、督导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436.86元,下降2.99%,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加大政府食堂工作餐接待制度执行力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571.0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384.18元,增长38.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往来款催报力度,核销以前年度预支公用经费157,2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部门资产总额43,849,560.37元,其中,流动资产38,707,435.13元,固定资产原值12,538,564.60元,净值5,142,125.2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37,653.65元,增长52.7%,主要增长原因是:一是2020年底结存棚改项目资金12,204,995.77元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二是年内增加固定资产126,959.78元,主要是各镇属单位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家具用具。固定资产中房屋及构建物9,745平方米9,627,476.82元,车辆3辆384,23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849,560.37

38,707,435.13

5,142,125.24

4,604,621.59

57,118.75

0.00

480,384.9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941.90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石羊镇洒水车、垃圾车采购和日常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购置、各村抗旱物资采购。石羊镇洒水车、垃圾车采购通过公开招标后由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部门集中采购,其他由单位采用询价方式自行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石羊镇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开会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有关账务,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等方式对2020年度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表明,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初步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绩效理念逐步树立。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各办公室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正逐步在相关部门形成。二是支出结构得到优化。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有利于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四)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石羊镇人民政府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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