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华乡各位父老乡亲:
时值岁末,节日的氛围愈发浓烈,但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多发频发,为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特告知广大农民朋友们关注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农村生活环境。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2.严禁使用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禁止超载、超速。3.不乘坐超员、拼装、非法营运等隐患车辆,不乘坐货车和农用车出行。4.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5.严禁无证无牌驾驶。6.冬季雾大,路面易结冰,应注意行车安全:在雾中行车应该尽量低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尤其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紧。如遇大雾天气和道路冰雪不驾、乘车辆外出。
二、建筑施工安全。1.建房选址应避开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高压线周边、低洼地带。2.施工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或具备相应技术要求。3.群众注意自建房施工安全,在道路旁施工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戴安全帽。

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1.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2.严禁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提供场所。3.严禁在加油站、电力设施、学校、医院等易燃易爆和公共聚集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4.烟花爆竹要到合法经营户处购买合格产品。5.使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气体时,若发生泄漏,立即关闭气阀,不在近处点火,应迅速弄熄所有火种,不要开关任何电器以免产生火花,尽快打开窗户通风。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五不准”:1.不准带火种入山。2.不准在林区进行野炊、烧纸、放鞭炮等危险活动,不准野外用火。3.不准隐瞒火情不报;4.不准动员、带领和组织老、弱、病、残者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5.不准包庇、袒护山火肇事者。

五、农村消防安全。1.炉火、炉灶要与易燃物隔离,布料、柴草等要远离火源。2.不要随处吸烟、乱丢烟头。3.注意电器、电力线路老化引起火灾。4.发生火灾要沉着镇静,逃离火场,及时报警119。
六、食品安全。1.散装白酒无牌无证的不可以售卖,不可以供集体聚餐使用。2.红白喜事等家庭宴席要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村(社区)要做好安全提醒,主家要履行好主体责任。3.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要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七、村民取暖安全。1.如果采取室内用炭取暖,不要紧闭门窗,要留有缝隙,让空气流通,如果通风不良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2.在烤火时,最好在火炉旁放一盆清水好让水吸收炭火散发的有毒气体。3.不要直接在炭火上烘烤衣物或食品。4.入睡后,要将炭火熄灭,避免发生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请大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好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昙华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