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6月,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湾碧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
压实“关键”少数带头学。 在湾碧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湾碧司法所在辖区腊务堵村委会包村挂点之机,率先在湾碧乡腊务堵村委会组织县乡村组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董所长首先对有组织犯罪的概念作出阐述,即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在宣讲过程中延伸到如何预防和治理、到具体案件办理、重点强调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以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劝诫在座的县乡村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同时要求大家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平安湾碧和谐稳定。
广泛宣传求实效。湾碧司法所将即刻向湾碧乡党委政府汇报,力争在短时间内在全乡以各村(社区)工作组为单元全方位无盲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运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深入宣传、引导群众远离黑恶势力,鼓励群众勇于举报黑恶势力及组织线索,最大限度营造普法法治宣传强大声势,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增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的广泛认识。
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是司法所的职能主责,湾碧司法所将继续发挥司法工作人员的职责使命,在全乡范围内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从思想上助力群众筑牢反有组织犯罪的安全阀,为湾碧乡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用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