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当前已进入冬季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现将六苴镇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时间与范围。每年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镇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在此期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草原防灭火范围为全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草原用地及林缘、草缘区。
二、增强防火意识,树牢法纪观念。在防火期内,全镇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落实森林防火“十不准”。若因违规用火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三、坚持规范用火,减少火灾隐患。广大群众要始终坚持文明、规范用火,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焚烧秸秆、烧荒草、烧地埂、上坟烧纸、点烛烧香、放孔明灯、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向家人、同事、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和科学防灭火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做好特殊人群的监管,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家属亲朋和周边群众文明祭祀和安全用火,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五、人人参与防火,牢记安全第一。大家要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现疑似火情和野外用火行为,要及时拨打镇人民政府电话(0878-6386006,0878-6386040)或向村委会说明火情发生地点、火场态势等基本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共护青山绿水,守护美丽家园!
六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