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龙街镇人大主席团主动发挥职能,精准发力,通过代表参与、跟踪监督、创新机制等方式,助推龙街“生态宜居之地”建设。
主动参与,宣传到户。龙街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参与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当好宣传员、示范者和引领者。结合代表联络室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代表们依法履职能力。以代表联系选民为载体,深入群众宣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启发群众自觉革除陈规陋习、主动践行文明新风,推动村容村貌有效改善。

注重实效,抓好监督。龙街镇人大主席团坚持把提升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季度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村组,对道路、公厕、河流、沟渠、库塘等环境卫生开展视察检查评价,评出环境卫生较好村民小组及最差村民小组各2个,分别发放激励红旗和警示黄旗,并将检查问题情况报镇人居办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镇人大主席团对整改情况实时跟踪监督,实现边监督边整改、边整改边提升。

完善机制,形成长效。制定《龙街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开展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龙街镇村组环境卫生评价内容及标准》,使人大监督有根有据可量化,通过定期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将监督贯穿于龙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始终,不断助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